惠東府辦函〔2025〕171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平山、大嶺街道辦事處,巽寮、港口、九龍峰管委會,縣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進一步明確惠東縣建設用地用海用林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職責?,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土地開發(fā)利用方面的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工作安排,研究審議建設用地用海用林審批事項,進一步規(guī)范國有建設用地用海用林審批工作,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縣長及分管自然資源工作和農林水利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包括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縣發(fā)改局、縣財政局、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yè)局、縣住建局、縣審計局、縣人社局、縣農業(yè)農村局、縣水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科工信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惠東分局、縣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惠東分中心主要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縣建設用地用海用林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主持或由組長委托副組長主持召開,相關成員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林業(yè)局的主要負責同志兼任,會議具體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以領導小組名義發(fā)文確定。
惠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14日